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正文

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叶新耀)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 字体:【】 【】 【

  坐落于定南县城胜利北路45号1单元604房的不动产,因原产权人叶新耀已去世,其继承人叶智峰、叶润峰放弃上述不动产的继承权,由叶满娣向定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示

  定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6月20日

(以公示日时间为准)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