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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基层党组织十个基本建设 全面提升组织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7-01 来源: 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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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县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日前,县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十个基本建设全面提升组织力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重点实施以“增强基本功能、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规范基本活动和载体、做好基本服务、提升基本能力、完善基本制度、建设基本阵地、强化基本保障、落实基本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组织十个基本建设。 

  实施意见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政治功能,注重运用以“党建+”为引领,强化基本建设,坚定不移强责任、坚定不移补短板、坚定不移创品牌,全面提升组织力,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建设开放生态幸福定南,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色样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实施意见提出,要以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发展思路好、制度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等“六好”为目标,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不断巩固扩大先进基层党组织比例、持续提升中间状态基层党组织水平、整顿转化后进基层党组织,推动党组织达标创优和整体提升、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冯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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