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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4-03 来源:
您好领导,请问各类毕业生、人才办理落户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历届全日制大专学历生或中级职称以上各类人才落户办理须知
     一、办理条件
     凡全日制专科学校毕业的历届或个体、私营企业引进大专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的各类人才且单位在老三区内。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户籍证明(说明原从学校迁往现住址时间)
     (3)住房证明(可投亲靠友)
     (4)中级职称聘书
     (5)任职资格书
     (6)大专学历证书
     (7)劳动合同书或调令
     (8)单位就业证明
     (9)未婚证明
     (10)营业执照复印件
     (11)养老保险复印件
2、学历教育历届毕业生落户
     (1)申请报告
     (2)户籍证明
     (3)劳动合同(履行合同二个月以上,已交纳社会保险金)
     (4)毕业生名单(农转非需省教育厅下达的名单,非农迁移需学校名单)
     (5)学历证书
     (6)住房证明(未婚可投亲靠友,已婚需有合法固定住所,都不计面积)
     (7)未婚证明
     (8)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9)单位就业证明
3、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已落实单位的应届生
     (1)申请报告
     (2)户籍证明
     (3)住房证明(可投亲靠友)
     (4)就业协议书
     (5)就业报到证
     (6)就业单位证明
     (7)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已落实单位的历届生
     (1)申请报告
     (2)户籍证明
     (3)住房证明(可投亲靠友)
     (4)毕业证书
     (5)应履行三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金
     (6)凭省教育厅名单(名单)(非农凭学校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再加盖自大或学校公章)
     (7)已婚的需具有合法固定住所
     (8)无住房未婚人还需提供劳动手册
     (9)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五大生不能挂靠人才交流中心
     4、购房入户
     (1)申请报告;(2)被申请人户籍证明;(3)结婚证
     (4)房产证(房产证抵押的,取盖银行信贷部门印鉴和经办人签名的房产证复印件)
     注: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住宅允许本人以及家庭三人迁入,80平方米;以下两年以后再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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