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事项名称 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办理对象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用途变更工程) 办理条件 工程动工前 申办材料 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消防设计文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依法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提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办理程序 申报→同意受理→分发→图纸资料审核→现场勘察→综合评定,拟定法律文书→技术复核→行政领导审批→制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档 办理时限 二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机构 定南消防大队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 西环南路 联系方式 0797-4295358 监督电话 96119 附 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填表说明 事项涉及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