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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定南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定府办字〔2017〕16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29 来源: 字体:【】 【】 【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定南县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2017年定南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深刻吸取丰城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重点,统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健全制度和完善监管,强化专项整治、科技兴安、应急管理,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机制,为“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力实现“一控制、三确保”(即死亡人数、一般事故起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指标以内,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工作目标。

  三、主要工作

  (一)统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1.强化贯彻落实《意见》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学习宣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推动《意见》贯彻落实到位。紧紧围绕《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和工作任务,加强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通过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工作落实考核机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落实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推进安全生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领导“一岗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督促和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县科学发展年度考核,突出政府及监管部门安全生产保障力、执行力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约谈制度。

  4.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按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沟通联动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不断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根据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检查事项和要求,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

  5.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和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落实。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挂牌督办、履职承诺、问责约谈、“黑名单”管理等手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督促企业严格安全管理,严肃查处“三违”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五落实五到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开展日常隐患自查自纠,管控安全风险,自查自纠情况经企业法人签字确认后,报县安监部门、镇(工业园)安监站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查。

  6.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投入,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未按要求达标的,将作为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7.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8.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协调联动、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

  (三)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9.落实试点行业领域或企业。按照全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要求,选择1-2个行业或企业,作为本地或本行业领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试点行业或企业,明确实施项目,不断推进,年内取得实效。

  10.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依据相应标准,对本地及主管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排查评估,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各镇、各有关部门绘制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较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

  11.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

  12.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13.强化科技应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4.加快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以钨、稀土为重点的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助推富田工业小区、老城精细化工园安全整体升级,有效预防和隔离致灾因素,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目标。

  (四)抓好园区安全工作

  15.加强园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全县各类园区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16.完成园区规划和风险评估工作。完成园区安全规划和建成投用的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努力将园区安全与周边公共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小。

  17.严格安全准入,管控源头。建立健全项目会审制度,完善项目准入机制,各类园区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前应事先征求安监部门意见,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18.强化园区管委会监管责任。园区管委会要全面履行园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相关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开展园区企业日常安全检查,实行差异化管理、分级监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管理。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19.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扎实推进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推进“五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露天采石场、尾矿库、排土场(废石堆)、地下矿山致灾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实施“头顶库”改造和重点采空区灾害治理。

  20.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烟花爆竹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安全距离不足、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实、现场安全管理不严等突出问题,推动企业进园入区,强制推行危险性工艺自动化控制装置改造。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和零售点整治。

  21.深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占压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不满足安全要求、交叉穿越等重大隐患。

  22.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深化以“营转非”大客车、危险品运输车、班线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等5类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为重点的道路客运安全整治。深化“平安交通”、“平安农机”活动,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路面隐患整治,消除黑点盲点。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路面管控,维护交通秩序。加强对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特别是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持续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23.深化消防安全整治。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敬老院、影剧院、校园(校舍)、幼儿园、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住宅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火灾隐患整治。

  24.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整治。深化危险性较大建筑施工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开展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超高桥梁、超长隧道、复杂地质条件隧道(桥梁、大坝)等施工专项治理,推进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标准化,严防脚手架垮塌、高处坠落、构筑物倒塌等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25.深化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加强锅炉、气(液化气)体充装站、电梯、起重机械和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26.深化工贸行业等领域安全整治。加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等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涉氨制冷企业、涉及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专项治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水利、电力、水上交通、农业机械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27.深化职业危害整治。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继续开展以木质家具制造、摩擦材料、铅酸畜电池、化工、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行业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治理,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创建以典型尘毒危害防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示范企业,促使企业不断改进工艺,提升防治能力和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化水平。

  (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28.继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特别是重点工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道路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工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细化措施,做到检查“全覆盖”、隐患“零容忍”。

  29.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根据企业安全现状对企业进行分级,实行差异化管理、分级监管,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30.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分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31.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

  32.严格查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认真查找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提出防范措施,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切实用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大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3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七)强化安全意识培育

  34.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巩固传统媒体主阵地,探索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正面宣传。强化安全文化和安全社区建设,以宣传贯彻《意见》、《安全生产法》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35.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对挂靠、无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予以取缔,坚持教考分离原则,确保安全培训质量。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督促各类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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