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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司法局关于招聘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的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10 来源: 字体:【】 【】 【

  为适应法治定南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队伍力量,强化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基础工作,经报请定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定南手机报和“定南发布”、“定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16名(全县各镇街各2名)。主要在全县各镇司法所、街道法律服务所协助从事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以及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2、具有定南县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年龄在18-35周岁( 1982年元月31日-1999年元月31日期间出生),高中(含高中)以上学历;

  4、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热爱司法行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5、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配偶、父母无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

  6、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须的身体素质和心理条件。

  (二)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退役士兵;

  2、司法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毕业生;

  3、法学类、中文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可适当放宽年龄上限);

  5、户籍所在地在本镇(街)。

  三、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18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评定为合格并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生育、工伤)。

  四、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元月11日至元月17日(双休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县行政中心217室)。

  (三)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时提交《定南县司法局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县法院开具的本人及配偶、父母非失信人员证明;先进个人请携带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聘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五)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凭本人身份证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考试(如经初审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超过(含)32人则采取笔试、面试先后进行;如报名人数少于32人则不组织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考试环节全程由县人事部门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宪法》、《刑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申论和时事政治,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上午 9:00-11:00。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在县委党校学员培训报告厅。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员:按招聘岗位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定南发布、“定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时间:2017年1月18日下午3:00进行。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县司法局招聘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由县司法局按照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综合排名,按1︰1.2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定南发布、“定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考察

  考察由定南县司法局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名单于考察结束后在“定南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管理方式

  (一)聘用报到。考察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合同签订。考察合格人员报到后,由定南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录用。聘用合同期首次为三年。

  八、附则

  本公告由定南县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定南县司法局0791-4291357

 

 

  定南县司法局

                                     2017年元月10日


附件下载:定南县司法局安置帮教社区志愿者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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